資訊安全政策

1. 資訊安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,各級員工必須充分理解並貫徹所負職責。

2. 為維護整體資訊資產之安全,有關資訊安全之目標和認知、行動準則之建立必須考慮到:

 2.1 建立完整的資訊安全性組織;

 2.2 資產管理;

 2.3 確保人力資源安全;

 2.4 確保實體及環境之安全管理;

 2.5 確保通訊及作業管理安全;

 2.6 確保建立安全存取控制管理機制;

 2.7 確保資訊系統之獲得、發展和維修管理安全性;

 2.8 確保資訊安全事件之完善處理;

 2.9 確保商業營運持續管理;

 2.10 密碼學安全執行;

 2.11 確保資訊設施安全運作;

 2.12 確保供應者的資安管理;

 2.13 確保資訊安全法規的遵循與審查;

 2.14 滿足相關於資訊安全之適用要求事項的承諾。

3. 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建立和維持,完全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合約的安全責任,並和公司的企業風險管理背景相結合。

4. 為有效管控資訊安全風險,必須建立包括風險評估方法、資訊安全法律法規要求、接受風險的標準、及風險之可接受程度等之風險評估曁作業管理程式,並落實執行。

5. 訂定資訊安全之營運持續計畫並實際演練,確保資訊業務持續運作。

6. 明確規範資訊系統及網路服務之使用權限,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行為。

7. 建立機房實體及環境安全防護措施,並定期施以相關保養。

8. 實施資訊安全教育訓練,宣導資訊安全政策及相關實施規定。

9. 建立資訊硬體設施及軟體之管理機制,以統籌分配、有效運用資源。

10. 新資訊系統應於建置前將資訊安全因素納入,防範危害系統安全之情況發生。

11. 資訊安全政策應定期進行評估,以反映資訊安全管理、法令、技術及本公司業務之最新狀況,並確保本校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可行性及有效性。

12. 確保行動裝置及遠距使用的資訊安全措施,以管理使用行動裝置所導致之風險。包含保護存取、處理或儲存於遠距工作場所之資訊。

13. 提供設定資訊安全目標使用之依據方向。